抛弃女友、捧日亲美、卖国求荣的才子高晓松,终于付出了代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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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|历史掌故王

编辑|历史掌故王

●○前言○●

“天才在左,疯子在右”高智商的人一旦动了歪心思,后果不堪设想!

清华毕业的高晓松简直是“人生赢家”,在演艺界他本是一个天才音乐家,更是导演之光,万千粉丝追捧!在商界他手执公司,是商界大佬!

如今只因为做了这三件事荣获“疯子”头衔,一时之间从风光无限到人人唾弃。尤其是最后一件,简直震碎三观!

究竟是出于什么动机让他偏要一条独木桥走到黑?他究竟做了哪些蠢事呢?

●○春风得意的事业○●

说起高晓松的事业,简直就是春风得意。

出生的那一刻开始,高晓松就已经站在了别人的终点线上,他背后的家庭在政界和商界都不容小觑,这是一个传奇的家族。追溯到他的父母一辈,甚至是到了爷爷一辈,都是非常优秀的。

1969年,高晓松开始了他人生的旅途,从小生活在清华园被浓郁的文人气息所环绕,他想学习任何知识都有机会,只要他想学,身边处处是老师。

年幼的高晓松也是十分好学,从小就有自己远大的理想,他向往着中国的最高学府,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在其中学习。

上天并没有辜负他的努力,1988年,高晓松踏进了最高学府,那天的阳光也格外好,一个耀眼的少年即将要奔赴一场梦之旅。

在这所包容开放的大学中,虽然所学的专业是电子工程,可是高晓松却在这里找到了他的一生挚爱——音乐。

那些灵动的乐符总是能够直击高晓松的灵魂,让他填补内心的空白。

在音乐这条路上,他也找到了一生的挚友老狼对于音乐人而言,人生能有两三知己,能共赴一场高山流水之约,就已经是极大的幸事了。

高晓松和老狼是大学期间认识的同学,他们互相欣赏,互相成就。毕业后不久,两个人就准备做起自己的乐队,只是因为市场环境太过恶劣,最终各走一方。

毕业之后的高晓松依旧没能放弃对于音乐的追逐,他只是将那份热爱深藏心底,做着一份导演和编剧的工作,然而他的内心一直将自己定义为音乐人。

时隔几年之后,高晓松收到一家公司的来信,看到信件的内容,他忽然喜极而泣。原来这家公司主动邀请高晓松创作歌曲,并且愿意为他付费推广。

这就是后来被大家传唱不衰的同桌的你,这首歌的作曲和编词都是由高晓松一人完成,看着完成的歌曲,他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知己,没想到伯牙钟子期也有再相遇的一天。

老狼的歌喉沙哑低沉,带着特有的韵味,一开口唱出了高晓松心中所想,也唱出了无数人的青春,高晓松的这首歌让老狼在那个时代里成为了别人津津乐道的歌手。

有了这次热度的加持,高晓松更加珍视自己音乐人的身份,此后和老狼肝胆相照,开始闯荡音乐的江湖,不断的推出新歌,最值得一提的二人合作的恋恋风尘获奖无数。

高晓松一步步在音乐界树立起了自己的权威,一路走来,他几乎顺风顺水,事业上的成功也助长了他的孤傲,他一度觉得自己站在乐坛的顶峰,于是对其他音乐家毫不客气指指点点。

闹得最沸沸扬扬的就是他对于刀郎的敌视,在公开场合居然说刀郎的专辑最好的去处是垃圾桶,逼得刀郎只好收拾包袱走人。

事情断断不会结束的如此仓促,十年之后刀郎一首《罗刹海市》归来,含沙射影的歌词中,明显披露了当年那些导师对于他的嘲笑。

“自古公公好威名”,歌词中还提到了好几种动物,高晓松立马坐不住了,他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,询问自己到底是被比喻成了猪还是狗,如果心中坦坦荡荡,他可以一笑置之,可见他当年确实心中有鬼。

春风得意的他马失前蹄,在音乐这条路上,他大概也只能走这么远了。

●○喜新厌旧的情场○●

一位音乐人在感情上势必追求的是浪漫,他们总喜欢将心中的爱意用音乐的方式去表达,比如钢琴家肖邦为了纪念对初恋女友的爱,创作了闻名的钢琴曲。

高晓松将这种技能运用的炉火纯青,他的正牌妻子名叫沈欢在当时是一位大家闺秀,长得非常明艳动人,高晓松在一次逛街中偶遇沈欢,立马就被勾了魂,回去之后便茶饭不思。

他一心想要博得沈欢的芳心,于是刻意展现了自己作为音乐人身上的文艺气质,没成想,在那个年代沈欢居然就上钩了。

高晓松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迅速闪婚。

沈欢被突如起来的喜悦冲昏了头脑,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新娘,谁知道成婚后没有多久她才发现当初是自己眼瞎!

刚在一起时,高晓松对沈欢简直是无微不至,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和沈欢贴在一起,时间久了之后,沈欢就发现高晓松经常会莫名其妙的失踪。

原来高晓松在外面早已彩旗飘飘,其中最让高晓松心动的是一位叫做阿朵的女子。或许是背着妻子偷偷吃荤腥非常刺激,高晓松越来越大胆!

他给阿朵告白的情歌一首接着一首,在外面扮演着深情人设,陷入了无尽的自我感动中。

沈欢伤心欲绝,要和丈夫断绝关系。这让高晓松可高兴坏了,回归自由之身求之不得,正好趁机向阿朵求婚。

阿朵比沈欢要精明多了,他早就听说,高晓松在娶妻之前就曾经抛弃过一位女子。

那位女子名叫筠子,也是高晓松的初恋女神,她是新疆人,眼眶深邃,五官立体,如同画中仙子,更加让高晓松心动的是,她还是一位歌手。

当音乐家遇到歌手,一人做曲编词,一人演唱,想到这里的高晓松觉得筠子就是自己的梦中情人。高晓松正在美人在怀里的时候,大街上偶遇了“赛若西施”的沈欢,在两者的美貌之中,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,或许他本就是一个喜新厌旧之人。

阿朵及时止步,悬崖勒马简直做的太漂亮了,只是筠子就非常可怜了,最后还身染抑郁症险些丧命,不知道高晓松听到这里会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呢?

●○黑白颠倒的立场○●

在情场上的糊涂会伤害女人,而在立场上的糊涂则会伤害千千万万喜爱他的观众。

高晓松出生在北京,成长在清华园里,清华大学给了他学习的机会,华语乐坛提供给了他施展才华的舞台,千千万万喜欢他的国人粉丝为他撑起了蓝天。

高晓松在公开场合说出了“对中国最好的就是美国这样黑白颠倒的话,不禁让人后背一凉。

他无时无刻不在表露着对于美国的崇拜,曾经非常骄傲的说自己是美国人,其实他只是美籍华裔而已。

关于他喜爱美国,最出名的便是他的酒驾事件,因为酒驾进了局子,是在把生命当儿戏,而当警察发现他的美国护照时,他洋洋得意的嘴脸是在将国家当作儿戏。

好友看不下去了,出面反驳,让他消停一点,谁知道高晓松居然一脸不屑的说:“我有美国绿卡”,言语之间全是高高在上,似乎觉得亲美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英雄行为。

除了公开发表的言论,高晓松似乎还不满意,居然开设了一档节目《晓松奇谈》,在节目中他一直发表自己“天马行空”的想法。

看了几集之后,观众忽然之间就顿悟了!这档节目压根不是什么奇谈,而是高晓松用来颠倒黑白的工具。在节目中,高晓松否认四大发明是源于中国,这分明就是对于自己国家的不自信,怪不得他如此崇拜美国。

在高晓松的眼中,除了中国以外,其他的国家都很好。他崇拜美国,同时也非常崇拜日本文化,在节目中他极力推荐大家一定要去樱花盛开的“靖国神厕”看一看,里面供奉着的是什么?想必大家都一清二楚。

或许高晓松觉得自己毕业于清华大学,拥有极高的文化素养,就可以对历史评头论足。他对于一些历史事件的解读也是站不住脚跟的,比如对中国近代史中西安事变的解说就完全背离了历史!

追溯到很久之前,他居然觉得做出了巨大贡献的郑成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反派角色?这样荒诞的言论,实在让人无法苟同。

本以为可以靠着一档节目将自己包装起来,顺便捞金,没曾想因为立场问题,节目遭到了滑铁卢,几度被停播!

面对节目被停播,他近乎是一个偏激的疯子,并且高调的表示,“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”,这样的形象,和从前年少时一心创作的音乐家,简直判若两人!

●○结语○●

抛弃深爱之人,是为不忠;卖国求荣,是为不义。

清华才子站在最高的起点上,本可以拥有明朗的一生,只是因为他的不忠不义,最终落的销声匿迹,过街老鼠的下场。这警示要做人,一定要先立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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